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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单位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 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 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政法委")应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预算等信息,现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公开主体
省委政法委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根据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向财政部门反馈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公开原则
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三、公开时间和形式
省委政法委应于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一)在符合《预算法》关于部门预算公开时限要求的前提下,省委政法委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预算信息,设立"预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二)省委政法委于每年财政规定时间将本部门预算信息上传至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待审核无误后,由省政府门
四、公开内容
省委政法委公开的预算为经省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由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开文件
根据《预算法》和《操作规程》相关要求指定的本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包括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等。
(二)公开报表
根据《预算法》和《操作规程》,省委政法委应公开省财政厅有关预算文件中所有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省委政法委应将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上下两年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向社会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要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部分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三)文字说明
在公开上述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部门职责。公开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2.机构设置。公开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名单。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对本年度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简要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情况。公开本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体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预算分项情况,并从采购范围角度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品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文字说明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6."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对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分别与上年度的预算数进行对比,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7.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本单位年度车辆购置预算。
8.关于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数量和金额,以及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
9.专业名词解释。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五、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制作预算公开参考文本,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办公室主任复核无误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将部门预算公开文件及时上传到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
(二)宣传教育处负责在本部门网站设立"预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按照规定时间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和"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分别在本部门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落实责任,注重反馈。省委政法委是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提供省财政厅(预算处)。将预决算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增强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要加强社会反应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算信息。要高度关注近期社会公众热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对公开后的反应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省委政法委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第二部分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承担全省政法系统干警的培训任务和公安干警警司晋警督的警衔培训任务,承担法院、检察院系统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的培训工作。
(二)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1. 办公室
2. 组织宣传处
3. 干部人事处
4. 纪委监委处(监察专员办公室)
5. 工会
6. 团委
7. 审计处
8. 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
9. 财务部
10. 教务部(督导室)
11. 科研部(法治辽宁战略研究中心)
12. 学工部
13. 发展规划处
14. 法官培训处(国家法官学院辽宁分院)
15. 检察官培训处(国家检察官学院辽宁分院)
16. 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
17. 公共安全培训处(辽宁保安培训中心)
18. 资产管理处
19. 社联处
20. 公共安全系
21. 法律实务系
22. 公共管理系(辽宁省中药研究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23. 图书情报信息中心
24. 基础部(公安同步教研室)
25. 思政部
26. 警务教研室
第三部分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7037.3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52.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486.0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3698.96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7037.3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352.40万元;
2.项目支出9684.9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98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5589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100.1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3698.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因学院是事业单位,不是省直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5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21.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为2022年学院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审批,强化管理,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9.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学院将继续严格执行辽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将学院全部公务用车纳入辽宁省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22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22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5589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单位)职责:部门(单位)应公开本部门(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2.机构设置:部门公开本部门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名单。单位公开本单位所属内设机构名单。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部门(单位)应对部门(单位)本年度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简要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4.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部门应列示本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包括由部门主导分配的省本级项目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部门应汇总公开本部门所属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应公开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事业编制单位应文字说明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6.政府采购情况:部门(单位)应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工程、货物和服务预算分项情况,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情况等。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文字说明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7.“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部门(单位)应对本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分别与上年度的预算数进行对比,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8.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部门(单位)应公开预算安排车辆购置情况,以及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情况。
9.预算绩效目标情况:部门(单位)应说明本部门(单位)编制整体绩效目标的数量和覆盖率,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的数量、金额和覆盖率。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行政部门离退休(项):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事业部门离退休(项):反映事业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部门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部门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2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单位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2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单位预算公开.pdf
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82号(东陵公园东侧) 邮编:110161 电话:(86)024-86840521(总机)传真:(86)024-8686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