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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辽宁警察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9月23日,学院与辽宁警察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学院党委书记王维东、院长关飞、副院长张百杰与辽宁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李锦奇、院长孟翔飞、纪委书记张金锋进行了亲切会谈并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孟翔飞院长主持。
学院与辽宁警察学院有着相同的行业背景和共同的职责任务,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空间。通过战略合作,推动双方合作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信息化项目、师资培训等领域的共同合作。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服务平安辽宁、法治辽宁以及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把战略合作转化为教育培训的战斗力,共同承担新时代政法干警教育培训使命,推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
签约仪式后,学院领导一行在辽宁警察学院参观。
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82号(东陵公园东侧) 邮编:110161 电话:(86)024-86840521(总机)传真:(86)024-8686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