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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培训班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不断提升辽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质效,更好地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提高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干部队伍司法能力,6月28日,我院举办了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培训班。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凤武为此次培训班做了开班讲话,来自全省三级法院从事商事审判工作的200余名法官参加了本期培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百杰主持了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陈龙业、民二庭三级高级法官丁俊峰、第二巡回法庭三级高级法官郑勇和麻锦亮、第三巡回法庭三级高级法官郁琳,分别对金融审判热点问题,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保理合同有关问题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破产法前沿问题等民商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进行专题讲授。
此次培训对提高我省商事审判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全面掌握辽宁当前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发展需要,明确职责定位,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保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供稿:法官培训处 摄影:王大毅、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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