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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刘金鑫等2024级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入学资格的公示
根据《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2024级成人教育新生入学须知》安排,我校2024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报到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已结束。通过核查发现,刘金鑫等15人未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办理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经审核研究,取消刘金鑫等15人入学资格,特此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9日—4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24-86841511。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9日
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82号(东陵公园东侧) 邮编:110161 电话:(86)024-86840521(总机)传真:(86)024-8686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