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辽宁政法职业学院结合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了本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度,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不断完善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院积极构建学院与广大师生及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信息的权益及渠道的畅通,有效提升学院工作透明度。

学院充分利用校园内外网、信息公开专栏、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介,学院校报等纸质媒介,以及电视等其他媒介向学院师生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学院党务、政务信息,让广大教职员工获得重点关注的学院发展规划、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及教职工聘任考核等各类事务信息,保证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存储信息的丰富性、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使用信息的广泛性,有力保障社会各界获取学校信息的途径多样、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

2020-2021学年度,学院通过学院内外网,总计公布信息1937条。其中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375条,内部工作网络发布信息1562条。通知公告发布信息535条,学院新闻发布信息38条,学院文件公布52条,其他各类信息1072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组织机构设置、学院系部设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类在校生数量、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等基本信息;

2.学院章程及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学院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4.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5.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6.其他需要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学院通过以下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1.媒介:通过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门户网站”、“招生就业网”等门户网站的相关链接公开学院基本情况等政务信息;为了方便学院师生了解信息,学院主要通过校园内网、微博、微信、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公示专栏等方式公开学院日常工作应该公布的信息。

2.会议:学院通过召开党务和行政工作报告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院工作信息。

3.公文:学院通过文件、信函等。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党发、院发文件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通知,以及向上级公开学院的工作制度、请示等。2020-2021学年度共计印发党发文件108份、院发文件78份,会议纪要59份。

4.其他形式:学院主动公开办公电话、传真、意见箱等信息,进行人工答复。

(四)通过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公开情况

1.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已于2019年停止招生。因此,2020-2021年度没有发布任何招生工作信息。现将就业工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学院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协调就业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各环节分工合作,责任落实到位。

(2)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2020-2021年度,学院多次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科学总结2021届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和就业流向,发布了《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为增强就业信息透明度,上述政策措施和文件内容已在学院校园网和官方网站发布。

(3)积极预警,坚决打击毕业生招聘骗局。

学院在历年就业推进过程中,积极向毕业生传达招聘注意事项,提醒谨防信息陷阱,引导其摆正心态、正确对待就业招聘,大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4)完善载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信息公开载体的完善工作,畅通信息公开的渠道。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和途径有:一是学院就业办。通过官方网站分布办公咨询电话,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值守,及时受理毕业生和家长来电、来访,查阅有关资料信息和公开接待。   二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板块中设置“就业创业”专栏。充分发挥窗口作用,通过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布学院关于就业工作的相关信息。

    (5)严格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

    学院严格把好信息公开关,明确规定禁止向社会公开以下各类毕业生信息:毕业生个人信息、与上级主管部门就业政策不一致的信息、未经证实、批准发布的考生信息。

2.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对学生相关管理规定等信息进行公开化,学工部将《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法办》,发布到学院外网,以上管理规定及办法涵盖了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实现了学生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的透明公开。除此之外学工部还将学院各管理规定及办法印制成《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下发至每一名学生及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手中,并在每学年开学初组织学生对《学生手册》进行集中学习。做到了对每一项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都能够及时向学生公开。

3.财务及资产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0年度,学院高度重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推进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规定,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约束权力、加强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学院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推进预决算有关文件,公开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去向,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是最有力的反腐措施,也是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学院充分认识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依法公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完善公开内容。

(2)信息公开项目精细化

2020年决算按照规定在辽宁省教育厅官网上按时公开。同时在学院外网上公开了决算,进一步细化部门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继续 “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3)严肃纪律,强化督查

加大督查力度,认真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严肃纪律,并将预决算公开工作总结上报,确保财务信息“阳光化”。

(4)资产管理,科学高效

学院资产管理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并按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学院内、外网是资产管理、招投标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项目均在政府采购网公示。

4.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干部人事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学院相关人事文件实施人事人才工作规划。各项工作方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办法、干部任免信息等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及时发布,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

干部人事处采取多渠道主动进行信息公开,从接待来访教职工到电话咨询、网站、微信、邮件、QQ群等方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其中,学院内网网站是干部人事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平台。院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我院院级领导干部无个人兼职与因公出国情况。我院所有中层干部的任免信息在校园网进行发布。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学院内网公布机构调整、中层干部任免、普通岗位职务晋升、人员招聘信息10条。主动公开职称评定相关工作方案、通知、公示、考核、结果72条。

5.教学、科研信息公开情况

在教学方面,学院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贴近公安政法主业进行人才培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通过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校内专业资源,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管理专业群、速录技能特色专业群、法律实务专业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群、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专业群五大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办学理念先进、改革创新突出、服务产业成效显著的五大特色专业群。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秩序稳定,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学院的重要教学工作事项,都经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及会议纪要。在校园外网发布当年重修、每学期补考、毕业前清考、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考试相关信息供学生查询。在校园内网及外网设置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链接,学生可以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在校园内网公布每学期课程表,供学生和教师查询课程。

教学督导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巡视并在校园内网发布督导简报,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疏通和反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学院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规定,科研部对职责工作内科研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贯彻执行。科研部负责学院各项科研活动、学术委员会基本信息与学风建设信息公开事项,2020-2021年度在学院校园内网和外网上公开的材料包括: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立结项通知、征文通知、项目评审、评奖申报、推荐专家、科研成果统计申报、科研相关活动简报等学院开展的各类科研活动,《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2020年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组及名单》《关于成立学院学术风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根据学院转型升级工作需要作出修订的《学院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学院核心期刊认定标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教师科研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学术建设机构等材料,学术委员会作出的重要决定均在会后按时上网公布,由科研部负责的《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及《政法工作动态》在内网全文按期刊发。

在“辽宁法治论坛”组织工作中,认真分析辽宁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以治理的思维突破政法系统业务局限,提出对策建议,论坛成果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评价。中央广电总台、辽宁电视台、沈阳电视台报道了论坛情况,法制网、九派新闻、北斗融媒等网络媒体,光明日报、法制日报、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等新闻媒体都用显著篇幅甚至专版报道了论坛盛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效益。上述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全面翔实,涵盖了学院科研部及学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能及规范要求,充分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术研究、学术评议、学术审议、学风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了鼓励创新、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展现出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科学有序。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学院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是学院办公室,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本年度,学院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至今,学院纪委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当或失误遭到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存在差距,对于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准确性把握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提醒机制仍待加强;三是评价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学院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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