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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律实务法检同堂培训在我院成功举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全省法检两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和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体系建设,提升法官、检察官业务能力和整体水平,4月19日至2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在我院联合举办了环境资源法律实务法检同堂培训。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凤武,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景文为此次培训班做了开班仪式讲话,来自全省三级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法官和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19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百杰主持了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邀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行政检察处处长徐全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侯国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吴凯敏、南京环资法庭庭长陈迎等学者专家进行授课。通过他们的精彩讲授,将学习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联系,实现了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此次培训,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的有益尝试,是落实周强院长和张军检察长关于“推动法官检察官一体化培训”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学院构建政法干部教育培训组织体系、教学体系、保障体系“三位一体”的高质量一体化教育培训共享平台重要举措,对提升我省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和公益诉讼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学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高度重视政治建设,政治能力明显增强,政治生态明显好转;紧紧围绕政法中心工作,突出职业化、实战化、行业化办学,探索构建包括组织体系、教学体系、保障体系在内的政法一体化教育培训新模式, 形成科学完备的政法教育培训体系网络,注重提高政法干部一体化培训质效,提升政法教育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次培训是学院今年第一期一体化培训。通过本次培训,使法检两院加强了沟通与协作。参训学员普遍表示通过五天的培训受益匪浅、收获良多,要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再出发、再奋进,为辽宁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供稿:法官培训处、检察官培训处 撰文:张敏 摄影:皮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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