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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及《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 全力保障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的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学院于12月21日制定了《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课堂进课题实施方案》,《方案》着力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课堂和课题为载体,将全会精神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学院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紧密结合辽宁实际开展课题研究,不断强化成果转化,确保全会精神课题研究高质量落地。
【学院改革】
为适应学院改革发展需要,切实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学院于12月21日制定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方案》坚持党管人才,突出政治标准,聚焦改革转型,注重工作实绩,以公平公开为原则,完善聘任工作常态化制度,切实为学院选出一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保障学院在“十四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助力辽宁政法队伍在全国走在前列。
【教学工作】
为深入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创新发展,按照《教师职业规划方案》的教师转型要求和干训教学需要,学院于12月21日开展2021年度学院教学团队的组建工作,组建教学团队是学院在长期干训教学时间中总结凝练出的教学新模式,以老中青相结合,不同优势教师相互促进,不断找短板,补差距,切实发挥出教师“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干训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行政管理工作】
在省编办核准学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结合学院当前实际工作情况,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机构设置及处级干部职务做出调整:
撤销社联处,原职责由发展规划处承担;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在高职综合管理办公室管理下,主要负责自考工作和省委党校研究生班管理等继续教育工作;辽宁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职能并入科研部(辽宁法治研究中心)。
药志同志任纪检监察处处长、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干部人事处处长职务;姜成波同志任干部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月同志任高职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任继续教育学院主任,免去财务部副主任(正处级)职务;银晓丹同志任法官培训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社联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职务,免去民商行政法实务教研部临时负责人职务;李美荣同志任民商行政法实务教研部临时负责人(兼);免去王易夫同志法官培训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职务。
【培训工作】
1.12月4日-12月24日,完成安全厅新进人员培训班22人第一阶段的培训任务,承训部门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
2.12月20日-12月24日,完成督晋督警衔晋升培训班(第十一期)330人第一阶段的培训任务,承训部门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
3.12月21日-12月23日,完成省司法厅政治轮训班(第二期)50人为期3天的培训任务,承训部门公共安全培训中心。
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82号(东陵公园东侧) 邮编:110161 电话:(86)024-86840521(总机)传真:(86)024-8686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