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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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学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部门:

    《2020年学院工作要点》已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各部门,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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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学院工作要点

2020年,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学院全面履行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职能的开局之年。今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聚焦政法队伍“四化”建设以及辽宁政法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以学院职能转变为契机,以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新型培训体系为基础,以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为重点,优化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推进学院转型发展、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

一、全面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推动学院“三定”工作。制定《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学院职能调整,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推进教辅、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构建起功能划分明确、运行顺畅有序、管理服务高效的机构体系。(责任部门:政治部)

2.科学谋划学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制定学院《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学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坚持稳中求进,遵循政法干部培训工作客观规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系统联系的理念、统筹兼顾的方法、探索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改革。(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3. 着力提升学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学院《“三抓三促”工作实施方案》,抓学习促提升、抓改革促发展、抓制度促规范,以规范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能力提升为目标,推动学院自身建设。(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4.提升学院人才引进效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人才引进“入口”。制定学院人员录用工作办法,构建更加规范、更加标准、更加公正的人员招录机制,构建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高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坚持“双严格”标准,提升人才引进效能。(责任部门:政治部)

5.完善学院教师教官评价体系。改革学院《职称聘任办法》,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岗位聘任办法、人才激励机制。(牵头部门:政治部;责任部门:教务部、科研部)

6.推进学员管理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加强对学员的学习管理、组织管理、生活管理,全面提升学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学员管理和学风建设,完善学员管理工作规划,选优配强学员管理工作队伍,要以制度化建设为基础、以学风建设为核心、以服务意识和能力建设为抓手、以警务化管理为特色做好学员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学工部)

7.改革学院工作实绩考核体系。改革学院《工作实绩考核办法》,从“唯票”“唯分”向“唯实”转变,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推动学院内涵发展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激发全院教职工积极投身学院改革发展的热情,为完成学院转型过渡期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大动力和保证。(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政治部、纪检监察处、后勤保障部、教务部、科研部)

二、构建系统性培训体系

坚持服务政法工作大局,突出职业化、实战化、行业化办学,坚持“做精政治轮训、做特一体化培训、做强业务培训、做大公共安全培训”的发展目标,做好新时代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坚持忠诚铸魂,全方位建设政治轮训体系。把握好政治培训的主基调,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主业主课地位,以忠诚教育为主线,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作风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政治能力历练、政治担当教育等。(责任部门:发展规划处)

9.坚持探索创新,全面打造一体化培训体系。以政法一体化培训为特色凝练辽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品牌。依托省委政法委,学院要着力研究政法工作的规律、特点和辽宁政法工作的长远目标、重大举措等实践情况,办出实实在在效果和口碑、办出学院在全省政法机关的影响力,进而带动政法业务一体化培训和政法职业道德一体化培训,这是发挥学院政法干部熔炉作用的关键抓手。(责任部门:发展规划处)

10.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力推进政法业务培训体系。及时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从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适应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求的专业化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责任部门:公安教育培训中心、法官培训处、检察官培训处)

11.坚持全面发展,努力创建公共安全领域培训体系。以建设全省“保安培训基地”为契机,推进高层次培训项目开发,创新全省保安领域市场化培训工作模式。同时,培训触角要向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培训延伸,包括消防安全员、辅警、网络安全人才、律师、书记官专业人才、信访、转业军人培训等,不断提升公共安全领域队伍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责任部门:公共安全系)

三、打造创新性教学体系

12.探索建立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制定《2020年-2022年教师职业规划方案》,采取“2+N”(2个转型方向:干训类、非干训类;N个转型路径)方式,明确转型方向、方式和期限,坚持以人为本、人岗相适,坚持“一人一策”精准施策,构建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包容的教师职业规划。(责任部门:教务部)

13.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整合学科资源,优化学科结构,组建干训教研部,组织开展教学团队建设和教研活动,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牵头部门:教务部;责任部门:思想政治教研部、公安实战教研部、民商行政法实务教研部、刑事法实务教研部、信息化教研部、警务技能教研部)

14.筹建“辽宁省政法干部培训专家库”干训师资库。建设“高级专家库”、“省内咨询库”和“基层骨干库”三个专家库,搭建一支政治过硬、结构合理、专业优化、人才多元的辽宁政法系统教育培训百人专家教官团队。(责任部门:教务部)

15.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流程。研究全省政法系统干部训历管理制度,提出训历管理计算机系统研发计划,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智能化建设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提升培训质效。(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责任部门:公安教育培训中心、法官培训处、检察官培训处、公共安全系)

16.加强专题与教材建设。完善专题(课程)评审办法,全力推进专题(课程)、微课程建设工作。(牵头部门:教务部;责任部门:思想政治教研部、公安实战教研部、民商行政法实务教研部、刑事法实务教研部、信息化教研部、警务技能教研部)

四、建设新型智库,培育开放性科研体系

17.创办“盛京·法治高峰论坛”,提升学术品牌影响力。“盛京·法治高峰论坛”将以“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积聚的品牌影响力、广泛参与度为基础创办,使论坛真正成为学术交流平台、难题破解的平台、工作教育的平台,为“平安辽宁”“法治辽宁”“过硬队伍建设”建设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不断提升论坛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责任部门:科研部)

18.改革课题研究方向,力争实现“双转化”。向注重全局、注重实用、注重前沿转变,推动研究成果向公检法司实践工作转化,向更加务实管用的培训课堂转化。(责任部门:科研部)

19.建设新型智库。打造“四智库”“两平台”“两载体”“一中心”的研究载体,加快智库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责任部门:科研部)

20.完善科研管理制度。适应改革工作需要,修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科研奖励办法》,构建更为科学的科研评价体系。(责任部门:科研部)

五、健全综合性服务体系

21.整合学院现有资源,调整后勤服务保障格局。逐步深化后勤保障服务改革,引入和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拓展和延伸服务触角,建立健全学院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理顺服务和管理的关系。(责任部门:后勤保障部)

22.加快推进后勤社会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学院食堂、客房、教室、场馆、医疗、健身娱乐等场所的一体化管理工作,采取托管和自管相结合的办法,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用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社会化的服务,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益,降低服务保障成本。(责任部门:后勤保障部)

23.优化服务环境,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全面提高学院后勤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为教职工和学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责任部门:后勤保障部)

六、打造一流保障体系

24.推动解决学院经费保障问题。积极争取将政法干部培训专项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积极争取调整2020年政法系统培训经费指标并给予学院2020年度培训经费补助;积极争取将原来的生均经费调整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经费拨款;积极争取解决学院运转和安全保障经费。(责任部门:财务部)

25.实施项目化预算管理。积极争取财政厅支持,完成转隶后预决算主管单位转换,做好与财政主管部门的业务衔接工作。依据学院改革发展规划,统筹学院资金管理,进一步建立和运行科学、规范、高效的项目化预算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高效性和精确性。(责任部门:财务部)

26.规范培训收费标准。本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经费利用效率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教学、科研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研究政策规定,理顺各类培训班的收费标准,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统筹资金管理和使用,全面推进学院培训收费制度改革。(责任部门:财务部)

27.培训工作成本核算。制定成本核算的操作流程,提高培训工作的项目化管理水平,实行每一班次的收费成本核算,按项目按月度上报学院,科学建立培训费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责任部门:财务部)

28.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通过改善教学、生活条件,为政法干训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责任部门:资产管理部)

29.建设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着力打造“辽宁政法学习平台”APP建设,通过打造全数据学习、全流程介入、全业务辅导、全过程监管的培训服务新模式,深入推进政法系统教育培训信息整合共享,建设“大平台”、融通“大数据”、构建“大系统”。(责任部门:信息化教研部)

30.打造智慧校园。实施以菜单式学习、个性化学习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教学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管理,高标准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通过打造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推动学院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责任部门:图书情报信息中心)

七、抓实抓细学历教育工作

31.做好高职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做好高职线上教学工作,开展线上教学督导检查,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组织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环节相关工作及就业工作;组织做好合作办学相关工作。(牵头部门:高职办公室;责任部门:公共安全系、法律实务系、公共管理系、思政部、合作办学)

32.做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做好2020级省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组织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相关工作;组织做好2018级、2019级在职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责任部门:科研部)

八、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

33.推动解决学院家属区住宅项目依法执行问题。聚焦教职工期待,推动学院家属区住宅项目的生效判决的执行工作,确保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学院依法决策。(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审计处)

34.推动解决学院历史债务问题。学院要开源节流,多做并举,积极化解学院因新校区建设等历史原因形成的债务问题。(牵头部门:财务部;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九、切实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

35.筑牢疫情防控思想防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培训”,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和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牵头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保障部、高职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36.筑牢疫情防控组织防线。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保障部、高职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37.筑牢疫情防控制度防线。科学制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安全保卫、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牵头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保障部、高职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38.筑牢疫情防控阵地防线。强化阵地意识,织密织牢防空网络。抓好校区防控、师生防控、线上教学“三个战场”;落实学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责任人“三级责任”;细化防控单元,对师生实行盯思想、盯行为、盯身体的“三盯办法”。三是抓实疫情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做到监测全覆盖,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动态信息。(牵头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保障部、高职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39.筑牢疫情防控处置防线。制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发现发生有关疫情等紧急情况时,能得到妥善处置。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监督保障。(牵头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保障部、高职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40.筑牢疫情防控监督防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做好疫情防控专项监督。通过情况通报、专项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监督保障。(牵头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保障部、高职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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