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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案件集中评查工作
以案件评查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本报讯 10月9日,全省政法系统案件集中评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部署开展全省政法系统案件集中评查工作,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执法司法保障。
会上,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对评查工作进行介绍,对评查标准进行解读。
据了解,为了做好此次案件集中评查工作,全省政法系统组建了案件集中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评查专家组、案件评查组等评查机构。主要对全省公安机关撤销的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的案件,全省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和全省法院改判的刑事、民事案件等1800件案件进行集中评查。
会议强调,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案件集中评查工作,是全省政法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具体体现。全省政法单位和参与案件集中评查的专家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法委工作要求上来,把全省政法系统案件集中评查工作当作发现执法司法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契机,坚决彻底改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坚决纠正错案、瑕疵案件,以案件评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要求,要注重突出案件的典型性、专家的专业性、过程的科学性和结果的权威性。参与案件评查的法学法律专家、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案件评查标准,本着对法律、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各案件评查组要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人员研究解决案件评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确保每一个被定性为“错案”“瑕疵案”的案件问题找得准、依据找得准、结论立得住。要敢于实事求是,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也不能敷衍应付。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有关领导同志,参与案件评查的全体专家参加会议。
(来源: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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