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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全省公安机关
“提升履职能力、锻造公安铁军”
全警组训第164期省级轮训班在学院开班
3月18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全省公安机关“提升履职能力、锻造公安铁军”全警组训第164期省级轮训班在学院开班。
学院副院长张兴业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学员处处长姜海洋介绍学院《学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开班式由公安培训处处长杨武主持。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治安管理部门的民警共计246人参加此次培训。
会议强调,全体参训人员要深刻领会此次轮训的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筑牢信仰根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在理论学习与实干笃行中深植根基、厚积薄发,真正实现思想淬炼有新高度、责任践行有新境界、素质提升有新突破;要以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为导向,着力锻造专业素养,精进业务技能,全方位增强履职能力;要严守培训纪律,涵养优良学风,以严谨态度彰显队伍形象,以严明作风淬炼忠诚警魂,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贡献力量。
本期培训班为期10天,将于3月27日结束。
(供稿:公安培训处 摄影:吕恺伦)
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82号(东陵公园东侧) 邮编:110161 电话:(86)024-86840521(总机)传真:(86)024-8686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