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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召开
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4月15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在学院举行。读书班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学院党委书记王维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学习。
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围绕《条例》进行个人自学。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栾锐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辅导。
王维东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工作方案,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4月7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郝鹏书记对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王维东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厚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底色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现实需要,是我院深入推进以案促查、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的有力抓手。要突出重点要求,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准确把握重点内容,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在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取得新突破。
王维东强调,要锚定内涵要义,充分发挥党纪学习教育的助推作用。《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聚焦《条例》,加强学院党的纪律建设,要做到遵守政治纪律、保持清醒头脑,遵守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遵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遵守群众纪律、保持优良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强化实干担当,遵守生活纪律、培养道德情操。
集中学习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原文学习《条例》,并作交流研讨发言。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织所属部门教职工原文学习《条例》,并作交流研讨发言。
(文字:党群工作处 摄影:张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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